2013-07-31: 德国专利法修正案最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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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3年7月31日,德国慕尼黑

 

 

 

上周,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官方网站发布了以“专利法修正案最终通过——德国联邦参议院为德国专利商标局的程序改良打开绿灯”为题的新闻公告。此次法案修订将涉及德国发明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专利收费法等的修改。
 
新法规实行后,以英文或法文提交的申请将可以有更长的期限补交德文翻译(从申请日起3个月延长至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自优先权日起15个月)。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补交德文翻译的期限是针对直接申请(包含巴黎公约途径)的情况,而PCT申请仍然最迟必须在最早优先权日30个月内进入德国国家阶段并同时提交德文翻译。
 
此外,目前德国专利商标局的检索报告中仅列出了相关的对比文献,而没有针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等授权条件的详细分析评判。新法规实行后,德国专利商标局的检索工作将和欧洲专利局更加趋近(目前欧专局的检索报告都会附一份检索意见,并统称扩展欧洲检索报告),检索意见的内容将和以往第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内容相似。届时,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检索意见后,再决定是否要提起实质审查(期限是自申请日起7年内)。
 
此外,根据新规定,德国专利商标局不久将和目前的欧专局一样,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提供专利申请文件在官方程序中的档案查询。这将极大方便实践中的档案查询,因为目前只能亲自在慕尼黑的德国专利局申请查阅、或请求德国专利局通过传真或邮件寄送纸质档案。
 
该公告全文由我们翻译如下:
 
 
 
继德国联邦议院今年6月27日决议通过专利法修正案(卷宗号BT-Drucksachen 17/10308,17/14221,17/14222)之后,联邦参议院也于2013年7月5日通过了该法案。至此,专利法修正案正式通过。新法规将在2014年年初开始施行。
 
新法规包括以下重点:
 

-        递交英语以及法语申请的翻译的期限延长到自申请日起12个月,最长不超过自优先权日起15个月。

-        发明专利检索的检索报告,其内容将增加一个对申请主题可保护性的初步评价。申请人由此可以获得一个更好的基础,以决定是否继续申请程序。另一方面,德国专利商标局的工作量将因新增此初步评价而有所增加。作为补偿,专利法修正案规定将为检索合理加收50欧元的费用。

-        有相关请求提出时,审查部门在审查程序中将必须进行听证。

-        异议程序中的听证,原则上将要公开进行。

-        提出异议的期限从3个月延长到9个月。

-        此外,修正案还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电子档案进行网上卷宗查询的法律依据。据此,德国专利商标局将在2013年秋开始分阶段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领域提供网上卷宗查询。

-        新规定简化了申请人与德国专利商标局的电子化业务往来。在将来,某些知识产权(例如商标)申请的提交,可能不再需要申请人电子签名或为此购买必要装置。

 
 
 
该公告原文,请参见: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5-10-19